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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变更员工不愿意去公司需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0-11-09 14:55:14 阅读量:
您现在的位置: > 工商服务 > 上海公司变更 公司地址变更员工不愿意去公司需要赔偿吗公司地址变更员工不愿意去公司需要赔偿吗 如果公司地址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之前应该在3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告本人或支付额外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有些单位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这明显是不符合情理法的。公司搬迁后员工继续履行合同,则不涉及赔偿问题。 再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公司合并、企业资产转移、变更经营范围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上海泰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程、专业、贴心、服务服务内容: 注册、变更、改制、注销及备案登记等。 年检、代理记帐、审计、报税、增资验资、银行开户等。 进出口经营权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商务外包、人事代理等。服务热线:4006863969,021—58303969手机支持:13671561262业务咨询:QQ: 327982333 QQ: 422282651 QQ: 2212072016财务咨询:QQ: 394740527企业邮箱:shtaijin@163.com网址:http://www.sh-taij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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