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9 14: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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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 工商服务 > 上海公司变更 公司变更转让后新法人和股东需要承担过去的债权债务吗公司变更股权转让后新法人和股东需要承担过去的债权债务吗 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管理有问题,导致业务下降,企业出现亏损或者因为企业发展前景迷茫投资者无信心提出撤资、退股等,公司会发生股权变更转让,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公司变更股权转让后新的法人和股东需要对股权变更转让前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生股权变更转让(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全部股东或者部分股东),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扩展资料:公司债务清偿原则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上海泰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程、专业、贴心、服务服务内容: 注册、变更、改制、注销及备案登记等。 年检、代理记帐、审计、报税、增资验资、银行开户等。进出口经营权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商务外包、人事代理等。服务热线:4006863969,021—58303969手机支持:13671561262业务咨询:QQ: 327982333 QQ: 422282651 QQ: 2212072016财务咨询:QQ: 394740527企业邮箱:shtaijin@163.com网址:http://www.sh-taij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