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8 14: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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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工商变更公司名称的,应当按照《公司法》对公司需要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公司变更名称时,需要提供以下的具体材料: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的通知书、办事人的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把相关的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申请书、法人和其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房租合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变更基本账户: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产权证明、原公司支票购买证、未用完的支票、财务章、法人名章、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