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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需要办理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发布时间:2020-12-21 09:31:15 阅读量:
201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2020年的5月31日结束。那么公司在2020年注销,需要办理当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回答是肯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的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所以,在2020年注销公司的企业,在完成2019年的汇算清缴后,还需对2020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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